晋安区召开“宣讲民法典 送法到乡村”主题宣传月动员布署会暨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08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向村居延伸,8月31日上午,晋安区司法局召集全区9个司法所所长、助理员、专职调解员和受聘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近60人在王庄司法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宣讲民法典 送法到乡村”主题宣传月动员布署会暨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会议由晋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邓朝华主持。

会上首先由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杨琳对“创建文明城市基层工作”中普法内容进行强调布署,要求各司法所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增强与乡镇(街道)综治办、工会、社区(村)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文明诚信服务,指导法律服务联络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在社区(村)法治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等,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城区)创建基层普法工作。接着刘浩副局长强调人民调解有关工作要求,他表示今年专职调解员在调解案件和法治宣传方面工作成效有较大提升,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做好“三大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二是深入挖掘调解工作亮点;三是积极参与民法典宣讲工作。

最后,邓朝华副局长对“宣讲民法典 送法到乡村”主题宣传月进行动员布署,要求各所做到“六个一”:一是组建一支普法宣传队,二是组织一场启动仪式,三是组织一场村(居)干部培训,四是组织一村(社区)一场《民法典》普法活动,五是组织一系列微媒体《民法典》宣传,六是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米”;并提出三个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所要高度重视,全力开展本次宣传活动;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每周上报工作进展;三是加强宣传报导,及时撰写工作简报、制作活动集锦。

本次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业务培训,区司法局邀请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冯敏律师作《民法典》讲座。冯律师先介绍了《民法典》制定出台的时代意义、立法背景及内容纲要,选取监护权、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高空抛物、高利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就相关法条进行解读。进一步加深村居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在下步工作中,区司法局将积极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党员律师、律师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深入乡村、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掀起基层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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