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11

12月4日上午,长乐区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在人民会堂前广场举办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峰,区人大副主任沈小航等领导参加活动。

此次以“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宣传,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宣传阐释,狠抓贯彻落实。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教育局等36家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生活。

在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展出宪法普法宣传展板、发放标有法治宣传标语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为过往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吴航、航城街道组织法治宣传文艺表演队进行现场表演,营造出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展出各类法治展板100余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1.8万余份,毛巾、春联等宣传品1万余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此外,今年活动充分运用媒体融合发展成果,统筹使用各种传播手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在“法治长乐”微信公众号推出为期七天的宪法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利用社区融媒体显示屏展播原创普法音频《宪法引领我生活》《扫黑除恶为人民》等等。

长乐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还将围绕“宪法宣传周”持续举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互动传播,全方位、立体化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宪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力有序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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