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害该如何解决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0

【案情简介】

邻居家养的大型犬没有戴犬链,造成小孩受伤,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如果邻居还是不戴犬链,我们要如何保障我们的安全呢?

【解答意见】

1.受害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在本次事故中,不存在故意挑逗邻居家的狗等故意的情况。那么,受害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支出、因治疗支出的交通费、因受伤造成的误工损失、恢复身体机能的营养费等一切可实际计算的损失。如果通过法院的途径起诉,则对于所有要求承担的损失,都应该留存相应的正式票据方能得到支持。建议,保管好在治疗期间所花费费用的医疗票据。

2.福州市对饲养犬类包括出户时间、场所、犬链、疫苗接种、监管部门等均有明确规定。因此,后续邻居若还是未能尽到饲养人义务,且双方未能做好沟通,建议你们通过向城管或者向辖区派出所反映,让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处理,邻居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犬被没收等行政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榕政〔2009〕13号)》

【案件点评】

此起案件是一起动物致人损害案件,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是比较特殊的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饲养人在不能举证证明被害人或者第三人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形下,一般应承担责任。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宠物,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希望饲养人在享受宠物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要防范其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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