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17

 现就2018年12月在福州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福州市司法局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02室,乘公交车2路、103路、163路、175路、177路、190路、307路可到达东部办公区站点)。

 二、领证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201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本人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若本人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证,可另行预约时间。

 2、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福州市司法局(电话:0591-83319614)。

 

福州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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