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资格)公证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23
办事指南填报表
事项名称 企业法人(资格)公证
办理单位 福州市公证处
事项编码 FZ01GZ-QT-001-15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询问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实(调查)—补充证明材料—拟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书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工商局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申报方式 现场申请
收费标准 400元/件。
收费依据 闽价(1998)费字362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办理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 86211391
投诉电话

福州市公证处投诉电话:83339993                        

福州市司法局投诉电话:83321248

福州市效能办投诉电话:833112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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