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福建司法        发布时间:2022-06-14

福建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闽司〔2022〕94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6月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我省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厅职能职责,提出以下十二条措施:

 一、加快推动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加快制定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加快修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加快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以更大力度保民生、保就业,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

 二、建立涉疫涉企文件快审机制。对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报送的涉及疫情防控、涉企及稳经济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即到即审。重点对财政、货币金融、投资消费、粮食安全、资源能源、产业发展、基本民生等领域的政策进行把关,确保符合“两稳一保一防”政策精神。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备案审查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方面,依法平等适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厘清违法界限,防止和克服“简单粗暴、一刀切”行政执法,营造包容宽松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五、加强援企稳岗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和模式,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活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加快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推动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开通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快捷办理。大力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公证业务,维护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的良好秩序。进一步优化仲裁工作流程、提高审结效率,为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高效仲裁服务。

 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畅通热线咨询、网络咨询、材料预审等绿色工作通道,对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讨薪、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建立快速受案办理机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结。

 七、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海丝中央法务区集聚涉外、涉港澳台、金融、知识产权、海商事等高端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多元化、专业化、智能化的高端法律交流、研究、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境内外企业水平。

 八、完善法律服务领域保就业措施。允许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预先参加律师执业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在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以直接申请律师执业。允许鉴定机构跨市聘请兼职鉴定人,促进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增加就业机会。

 九、强化行政复议化解争议职能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网上申请试点工作。优化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重点审查征地批复类案件中征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是否落实到位。进一步创新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十、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枫桥经验’在福建 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大对金融、房地产、合同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园区枫桥”机制建设力度,推动在全省9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立“枫桥式”调解组织,及时发现和处置企业内部各类矛盾纠纷。

 十一、开展稳企保就业普法专项行动。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蒲公英在八闽”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等法规规章,为稳企稳产提供法律指引。

 十二、开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外商投资法、加强产权保护、规范并减少涉企行政检查等情况督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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