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来到“家门口”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23-01-0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感谢你们为我解决了烦心事。”近日,福州市马尾区市民李安英致电马尾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调解员陈开胜,对他的帮助表示感谢。

李安英是福州一家渣土运输公司员工,在清洗渣土车轮胎时,左脚不慎被钢板压伤,住院治疗四个多月仍未康复。李安英要求公司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等费用,但她年过60周岁,未与渣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渣土公司据此拒绝赔付。无奈之下,李安英来到马尾公共法律服务站寻求帮助。

马尾公共法律服务站立即启动调解机制,半个小时后,由片区专职调解员、律师、段警、马尾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同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福建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尾镇村(居)法律顾问李金霞了解情况后,向争议双方理清法律关系:李安英与渣土公司之间虽然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事实上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因此,李安英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有权要求接受劳务方的渣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次日,在马尾司法所蹲点工作的马尾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吴耀华带领专职调解员陈开胜等人进行线上调解,公司方同意调解人员方案,赔偿李安英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7595元。

“李安英享受的法律服务,是马尾区加速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吴耀华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我们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信心更足。”

近年来,马尾区司法局在全区各镇(街)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全面覆盖的基础上,以驿站、工作室、联络点等实体平台承载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转型升级。

走进以蓝色为主色调的马尾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映入眼帘的是具备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的开放式公共法律服务区,区内设有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终端、科普E大屏等设施。“通过整合各业务部门资源力量,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马尾司法所所长陈璐说。

针对辖区企业众多的特点,马尾司法所以各公共法律服务点为主阵地,注重“点”上聚焦,将律师服务“定点”下沉到物联网产业园、高新园区等园区服务站,定期坐班解答企业法律问题。联动福光、飞毛腿等5家法治示范企业,为各类上市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讲座。发挥司法所纽带作用,与周边公检法、公证调解、律所高校、法援仲裁等单位形成资源互动,汇集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资源,助力优化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马尾区“12348”热线和各级法律服务网点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99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2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0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60万元;共办理公证服务2040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749件,调解成功率98.9%,群众满意率99%。

“我们将继续围绕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目标,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突破升级。”马尾区司法局局长汤大钊说。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种方式为群众提供“随时随地、触手可达”的法律服务。

用心用情,讲理讲法。在共学中记者了解到,马尾区司法行政系统立足实际,打造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系统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当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中,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法治的正义与温度,也增强了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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