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的意见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17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现就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有关决策部署,着眼于满足基层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为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福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占比达10%以上;到2020年底,占比达30%。

 

三、建设标准

 

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握好以下标准:

 

(一)标志健全

 

1.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社区)法律顾问进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门上或门口设置明显标识牌。

 

2.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桌牌。

 

3.发放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卡。

 

(二)制度完善

 

1.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与村(社区)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

 

2.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上墙公示。

 

3.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服务规范

 

1.村(社区)法律顾问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认真执行省司法厅《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没有被村(社区)及村民、居民投诉。

 

2.建立定期服务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提前告知群众。

 

3.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微信工作群的名称、成员及管理符合要求。

 

4.工作台账规范,如实记录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有关情况。

 

(四)作用明显

 

1.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做到有问必答。

 

2.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3.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每年参与调处矛盾纠纷6件以上。

 

4.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社区)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发挥作用。

 

(五)保障到位

 

1.配备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2.村(社区)法律顾问费(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或实行政府购买,每年达2000元以上。

 

四、阶段步骤

 

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2018年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前)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对本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司法局通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等)自主申报和司法所推荐相结合方式,考察筛选,确定若干村(社区)法律顾问作为示范点创建对象,并将拟创建示范点名单于7月31日前报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也在7月31日前确定拟创建示范点名单。

 

(二)制定方案阶段(8月上旬)

 

各拟创建示范点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县(市、区)司法局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对照建设标准,认真制定创建方案。创建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着眼创出品牌。

 

(三)深入推进阶段(8月中旬-10月下旬)

 

各拟创建示范点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落实创建方案,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深入基层,给予全程指导,推动村(社区)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努力把示范点建成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的标杆和旗帜。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

 

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拟创建示范点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全面评估,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逐一进行验收。

2019年以后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由各地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确保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司法厅将把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工作列入今年省对各地综治考评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在示范点建设工作中逐一解决问题,逐一改进不足,逐一提升服务,逐一达到标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工作,不断展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果,进一步扩大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各地要认真总结示范点建设好做法,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勇创示范、争当先锋的良好风气,营造抓好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筹,务求实效。要坚持统筹协调,把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工作与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年度各项律师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创建标准,坚持讲求实效,细化任务措施,搞好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使工作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努力达到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效果,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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