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邻里纠纷 调解助力春耕复产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09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闽清县司法局云龙司法所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为群众排忧解难。2月24日,正值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云龙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土方滑坡引发的土地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助力春耕复产。

“潘某盖房子把建筑垃圾堆在我田边,现在都滑坡到我田里。”近日,刘某向云龙司法所反映,邻居潘某堆放的建筑垃圾滑进田中,掩埋了属于刘某的部分耕地,影响耕种。刘某表示,由于潘某不愿清理,双方多次为此争吵理论,都没有商量出结果。

云龙司法所接到反映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和调解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滑坡引发的纠纷进行调解,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希望能尽快化解矛盾。在现场,调解员看到土方滑坡掩埋了部分田地,刘某认为是潘某堆放的建筑垃圾滑坡,要求清理;潘某表示,自己确实有修缮房屋、修建厨房,但建筑垃圾已及时清理,仅少部分木材放在路边,滑坡是自然原因。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员首先引导当事人理清思路,先从滑坡原因方面入手,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在现场辨认。调解员表示:如果是潘某建筑垃圾滑入田中,则有义务恢复原状;如果是自然灾害,潘某原则上不承担责任。经过双方当事人查看讨论,共同认为机耕土路路基松软,滑坡是地质的原因。在调解员耐心引导下,两位村民化解误会,心平气和地讨论土地恢复问题。

针对耕地恢复原状的问题,刘某提出由于土方量较大,需要驶入挖机清理,但挖机要经过潘某土地,希望潘某同意。调解员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通行中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历时数小时,双方当事人理清滑坡原因,就挖机通行问题达成一致,明确土地界限,订立口头调解协议,困扰双方多时土地纠纷通过调解快速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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