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搭盖邻里间战火不断 细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2015年8月24日,家住南街街道某新村的陈先生来到南街司法所,情绪激动地控诉邻居董先生一家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据其所言,他家门前有一块空地,因该楼结构特殊,他与董先生虽同住一层,但他家阳台比董先生家的阳台高一米,间隔十几公分。四年前,董先生私自从自家阳台搭建并攀爬到陈先生家门前的空地上,砌鱼池、堆放杂物、种菜、种花、种树,如今芒果树和桑树已高达两三米,陈先生家的采光、通风、卫生均受到影响。种树、种菜的土壤和残枝败叶形成了垃圾,下雨时堵塞排水管道,造成蚊蝇丛生,污水流进陈先生家中,每每此时,陈先生需冒雨涉水出去疏通。陈先生和董先生常常为此吵架,畏于董先生两个凶悍的儿子,每次争吵陈先生总是处于下风,社区几次上门调解,问题也得不到解决。近日董先生又在陈先生的卧室窗户边砌了一个洗衣池洗衣裳,这令陈先生忍无可忍,并总是怀疑董先生在偷窥自己的隐私,精神遭受极大的折磨。

  受理此案后,司法所调解员主动陪同陈先生到其住所查看,并询问了附近居民,邻居们对陈、董两家的纠纷颇有微词,总是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也影响大家的休息生活。为了解决陈、董两家及周围居民的困扰,调解员放弃了下班休息时间,晚上上门入户拜访了董先生一家。表明来意后,调解员对董先生一家进行了劝导,没想到董某脱口说:“他骂了我,还污蔑我偷窥,现在我就要和他顶到底!看看到底谁怕谁!” 调解员批评道:“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道路是公共空间,不是私有财产。邻里之间相互体谅是一种美德,古人都知道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建议你赶快清除过道两旁的树木等垃圾,方便邻居也给自己建立良好形象。”

  为了和当事人拉近感情距离,消除董先生的抵触情绪,调解员不急不躁,和董太太聊了起来,了解其妻对此事的态度,同时做好思想工作,并就《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进行了解释,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互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卫生、噪音和互不干扰等相邻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细细陈述了几个类似的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从法律的角度,详细地为他们分析利弊,使董先生一家明白,乱搭盖“占地盘”并不能带给他们任何好处,反而可能“吃官司”。接着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化解了董先生心中的怒气,沉下心来思量。

  经过调解员几个小时从法、德、理、情四个方面的耐心劝导,董先生答应上门向陈先生道歉,承认自己不及时清理垃圾并堆放垃圾影响邻居出行的做法不正确,希望能得到陈先生的原谅,并当场表示一定要在短期内将树木、垃圾清理干净,保证不影响邻居。看到董先生态度诚恳,陈先生也承认自己处事不够理智,不该常常为了小事就恶言相向,激发矛盾,今后一定要和邻居和睦相处,有事好好商量解决。一场尖锐的邻里纠纷在调解员“和风细雨”的调停下得以及时解决。

 

 

【案例点评】

  在城市中,由于人口众多,群聚而居的现象非常普遍。拥挤的楼房及繁重的工作给人们的情绪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生活中的一点点小事都有可能导致争吵,甚至互殴,表现在邻里关系上就是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摩擦较多,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

  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现实中的邻里纠纷,不能单靠一个法律、法规来解决,这样有时不仅无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甚至还会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调解处理为目标,以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为保障,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运用心理学知识,化解矛盾、消除积怨,邻里纠纷也就不至于闹得你死我活,更不至于闹上法庭。人民调解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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