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司法局“四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11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联合区发改局开展全区“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今年以来,依法依规审查涉企规范性文件5件,并严格按照程序向福州市人民政府及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完善。二是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劳动社保等内容,编印《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宣传册,并重点对企业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6场,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约17万人次参与。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组建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律师服务团,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及时纠正其存在的法律隐患。截止目前,已实地走访企业7家,召开座谈会6场,与54家小微企业共同交流,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措施27条。同时,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12348热线来电共接听679人次,答复网络咨询5件。四是做好涉企矛盾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涉企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重点排查劳动争议、雇员损害、合同等纠纷。今年以来,全区18个司法所累计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79件。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