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被打伤

  人民调解  |  2018-03-12
问题: 孩子在学校上学,放学时候在校门口被一帮社会人员误认给打伤了,去找学校他们说在校园以外被打伤他们不负责,我该起诉学校吗?这种情况学校有无责任?
回答
福州市司法局 - 律协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如您所述,孩子是放学后,在校外被他人打伤,学校若无不当的情况下,对此是不承担责任的. 若孩子伤情严重,建议首先到公安局报案,进行伤情鉴定.而因此次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等.建议保留好相关医疗费单据,后期便于向侵权人进行索赔. 法网平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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