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咨询  |  2018-06-27
问题: 龙田镇南山村一名女子与霞浦县的陈万某于2014年1月6日正式登记结婚,两人生育一子,2017年因男子对该女子进行家暴,导致女子跑回娘家。至今男子也没有来接其回去,也没有来看望,无声无息。现女方想要与男方离婚,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
回答
福清市司法局 - 法援中心
男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有:1.结婚证 2.户口本 3.小孩子的出生证。 如果有财产纠纷的话要提供财产证明。 如果男方同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