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

  法律咨询  |  2018-09-19
问题: 我的朋友以投资做物流生意需要资金为由,以每月3分利的诱惑我们十几个将钱款借给他,他也没有出具借条给我们,金额达2360万元,刚开始有支付利息,后来就不支付利息,也偿还本金。经了解,我的朋友没有将钱款拿去投资,实际上将钱款拿去赌博,他是否涉嫌诈骗?
回答
长乐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朋友虚构投资事实、隐瞒投资意图,其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有不明之处,请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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