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法律咨询  |  2018-09-25
问题: 与本村一名女子于2018年5月15日订婚,当时给女方彩礼20万人民币与三颗金粒子,但是订婚后该女子迟迟不肯来本人家中一起生活,也不肯与本人去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如果我提出分手,我的彩礼金是否可以要的回来?经过什么办法比较好处理这样的事情?
回答
福清市司法局 - 法援中心
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提交没有同居的证据。 如果没有的话彩礼钱不一定能全要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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