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吗?

  法律咨询  |  2022-12-20
问题: 刘某与林某经人介绍结婚,两人感情一直不错,可是结婚不到一年,林某发现刘某是乙肝大三患者,认为刘某婚前隐瞒病情,提出离婚,可是刘某认为,自己的疾病并不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范畴,所以不同意离婚,二人因为这件事情一直吵架,刘某怎么办呢?
回答
马尾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民法典对何谓“重大疾病”并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多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予以综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了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即使刘某的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刘某依然可以感情破裂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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