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民商仲裁  |  2023-01-31
问题: 我是公司正式员工,于2022.12.24日和2023.1.02日,在微信上同部门领导提出离职,之后有过几次线下交流,但没有填写公司要求的离职表,请问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能作为书面依据,并离职,公司人事表示未签署书面离职表提前离职要扣我工资,且若在2月15号前离职需要负担本月公司缴纳的医社保费用,请问我要仲裁的话,有网上仲裁途径吗
回答
马尾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您好,根据您的诉求答复如下: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微信离职具有法律效力,按诉讼证据规则,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系性。如果公司有要求填写离职表,您若想辞职,也可以提前三十天按照公司要求填写离职表。2、若您与公司对此有争议,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可以至用人单位所在地(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目前没有网上仲裁途径。以上答复供您参考,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为了更加准确的答复,您可以直接拨打法律咨询热线12348或者携带相关书面资料至您当地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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