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泄露疫情信息的法律后果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09

【案情简介】

       某地区政府工作人员擅自将未定稿的疫情相关民生文件发布至生活微信群,是否应该予以处分。

【解答意见】

     在没有证实信息准确性的情况下,擅自在微信群转发疫情相关文件,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案例中被泄露的文件内容涉及疫情期间民生相关话题,且该方案处于未定稿阶段。泄露后,一是会误导民众,造成人心不稳,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会给民众本就因疫情造成的精神压力雪上加霜,从而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二是给日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三是给疫情期间的政府工作开展带来困难,给决策政令的施行造成被动。

【案件点评】

       足不出户,知天下事,得益于网络数字化传播的快速与便捷。目前疫情形势已出现向好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不得不说,在这场硬仗中,信息的及时公开发挥了关键作用。非常时期既要公开真实疫情信息,又要保证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该说的要怎么说,都值得我们深思,同时应该考虑其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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